(一)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需担心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要留意收集加班证据,可收集考勤记录,这能直观体现加班时长;保留加班通知,明确加班安排;留存工资条,对比工资构成判断加班费支付情况。
(二)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及时整理加班相关证据,避免错过时效。
(三)一旦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当对方以时效进行抗辩,会增加败诉风险,所以要把握好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