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能超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时劳动者需事先了解清楚服务期和违约金的具体规定,避免违约。
(二)若不存在服务期约定,或者用人单位未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通常无需赔偿培训费用。劳动者可保存好相关未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的证据,以防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