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应积极和用人单位沟通,了解不符合的具体原因,提升自身能力,若认为用人单位判定有误,可收集自身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进行反馈。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