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成都市农村结婚迁入政策的,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居民办理户口迁移须知五城区及高新区居民需按实际居住地落户,因购(分、换)房、结婚、父母子女之间互相投靠迁移户口的,须具备下列手续:
(一)迁出
1.迁出地居民户口簿;
2.迁出人员身份证;
3.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含: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单位分房证明等)(二)迁入
1.户口迁移证;
2.现住房证明(含: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单位公房证明等);
3.迁入地居民户口簿及迁入人员身份证;
4.结婚证(因婚姻关系迁移人员持该证);
5.迁移人员中满16周岁以上公民交身份证照片两张;
6.农业人口之间的婚迁还应持入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迁入证明。办理农村结婚入户须知凡符合我市农村结婚迁入政策的,须具备下列手续:
一、入户地申请人申请书;
二、夫妻双方结婚证;
三、夫妻双方乡、村、组证明;
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
五、男到女方者需具备双方家庭人口情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