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就是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须知,希望您能满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一、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二、商标许可备案程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核发许可备案证明。
三、商标许可备案所需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
以上所需提交的大多数材料为证明类文件,而其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则属于明确商标使用许可事项的关键内容材料,里面的每个项目都要根据许可的具体情况认真填写。
商标许可就是将已有商标允许受许人进行使用,是创业者快速得到商标的一种手段。进行商标许可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同时还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备案,受许人才能开始使用已有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