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合法裁员时,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能获得一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当用人单位违法裁员时,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能得到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