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减轻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报告 怀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人,家住, 2003年 2月于徐川 霞结婚, 2005年 8月生育一女, 2009年 5月生育一子并落实了结扎 手术,违犯了计划生育条例,属于非农一女超生。
2003年我积极响应新县城建设的需要,主动带头落实房屋拆迁 征收工作,并支持社区的工作。本人长期以来患有重病,身体虚弱, 无法正常劳动, 妻子娇小瘦弱只能在家照顾两个孩子, 家中无劳动力, 我看病治疗都靠亲戚朋友资助,生活十分拮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 夫妻及两个孩子的生活及教育费用难以解决, 实感心酸, 实在无能为 力去支付昂贵的社会抚养费, 在此, 特地请求贵委员会减轻我户超生 子女社会抚养费。
特此报告。
申请人,2014年 1月 8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减免申请社会抚养费的报告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