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股东申请公司强制解散有严格法定条件及程序要求。申请人需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以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公司要存在诸如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或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且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还需证明已穷尽协商股权转让、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方调解等其他解决途径。
2.满足条件的小股东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诉讼,同时应提交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经营困难证据以及已穷尽其他途径的证明材料。
3.建议小股东在申请前充分收集各类证据,确保自身符合法定条件。在尝试其他解决途径时,要做好记录留存,为后续诉讼提供有力支撑。若对相关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