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便捷的解决途径,双方可就工资支付的时间、金额等细节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支付义务。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协商、投诉无果时,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协议未被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五)申请法律援助。符合经济困难等条件的农民工,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