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包含试用期条款的正式劳动合同,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2.法律还对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对应的试用期时长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3.为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包含试用期条款的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