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自身应得的经济补偿金额。经济补偿按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核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单位需先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要么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职工,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若程序不合法,职工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若对补偿有异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