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此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2)在未签合同但有工资和社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较为和平的解决方式。
(3)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有两种途径维权。一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合同并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二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
(4)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对劳动者维权至关重要。
提醒: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劳动者要及时主张权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