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未休年假,用人单位需按规定给予补偿,发生争议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不安排,但要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其中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就像例子中,日工资200元的劳动者未休1天年假,单位除正常支付当日200元工资外,还得额外支付400元补偿。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年假补偿问题上产生争议,劳动者可收集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年假补偿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