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经济裁员赔偿谈不拢时,第一步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借助调解委员会协调,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二)若调解不成功,劳动者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待仲裁委依法裁决。
(三)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特殊法律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四)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