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希望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其工作岗位和待遇。
(二)若员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可根据自身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计算出正常经济补偿数额,再要求单位按此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