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超仲裁时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证据。
(二)已超仲裁时效:
1.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3.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能证明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法院可能支持诉求。
4.因老板逃匿等无法维权时,寻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