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工厂负责人积极沟通,确定工资支付的时间和具体方式,争取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工厂展开调查,并责令工厂支付拖欠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拿到仲裁裁决后,若工厂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工厂进入破产程序,劳动者作为优先受偿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