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孕期单位不续签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女职工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即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孕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说明合同应续延至孕产哺三期结束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怀孕、合同到期等相关证据。之后有两个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或主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