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雇员致其他雇员损害时,先判断雇员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若存在,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担责后可向该雇员追偿。
(二)若雇员仅为一般过失,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雇主有管理和监督雇员职务行为的义务。
(三)判断是否“从事雇佣活动”,要综合行为是否在授权范围、是否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等因素。若与雇佣活动无关,致害雇员自行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