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自始客观不能情况,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标的物是否真实存在,避免签订无效合同。若合同被认定无效,有过错方应积极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
(二)对于自始主观不能,债权人在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担保,保障自身权益。若债务人违约,及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
(三)遇到嗣后客观不能,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债务人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免责。若因自身过错导致,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针对嗣后主观不能,债权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