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权益:劳动者要清楚了解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些情形,若遇到相关情况,及时意识到自己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二)保留证据:在工作过程中,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而可能涉及解除合同,要保留好如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工资条、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记录等相关证据。
(三)合法协商:当出现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合法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过程注意留存记录。
(四)依法维权: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