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材料准备: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以此明确双方身份。
(二)证据材料准备:
1.关键证据劳动合同,若没有则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
2.准备离职证明、辞退通知等离职相关材料,证明离职原因和时间。
3.准备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工资证据,确定工资数额和发放情况。
4.准备加班审批表、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加班证据,用于主张加班费。
(三)其他材料准备:准备仲裁申请书,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证据材料按被申请人人数加一的数量准备副本。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