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拖欠工资,农民工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
(二)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若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工作年限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