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时,公司和劳动者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事宜,包括经济补偿等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二)过错性辞退,公司要保留好能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证据,如考勤记录、违规通知、损害报告等,确保解除程序合法合规。
(三)非过错性辞退,公司要严格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要求执行,同时要做好与劳动者的沟通解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