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违法解除,劳动者应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的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是合法解除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劳动者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告知其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额。若用人单位拒绝,同样可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