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11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解释第 2条又规定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对于小时工应收享受工伤待遇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就是上文内容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