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方面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合同,还能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最多11个月的二倍工资。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其他合同方面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履行且对方接受,原合同继续有效,期限变为不定期。双方可随时协商续签,若一方不愿履行,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造成损失需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