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未休满年假情况:公司要先算出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用这个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得到应休年假天数,减去已休天数就是未休天数。对于未休天数,公司要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这里面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员工多休年假情况:若员工在离职前已休年假超过应休天数,公司不能扣回多休天数的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