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劳动争议,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再向法院起诉。
(二)起诉时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果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后受理的法院会把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