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二)对于非一审终审的案件,若不服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若不服一审裁定,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三)上诉后要清楚二审的审理期限,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