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有明确规则,每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执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以具体例子来说,若工作3年半,月平均工资5000元,其经济补偿为3.5×5000元即17500元。
提醒:劳动者需注意保留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不同情况补偿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