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给加班费是否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春节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不同情况支付相应加班费。具体如下:
- 法定节假日加班:2026年春节从2月16日(除夕)至2月19日(初三)为法定节假日,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4天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且不能以补休替代。若未支付,属于违法行为。
- 调休休息日加班:2月15日(腊月二十八)、2月20日(初四)、2月21日(初五)、2月22日(初六)、2月23日(初七)为调休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几天加班,可选择安排同等时长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加班费,则属于违法。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年不给加班费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作群加班通知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