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关键,需收集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资数额的材料。
(二)了解所在地区政策。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电话咨询等方式,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三)保留费用凭证。对于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要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以便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