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方面
若有劳动合同,应妥善保管作为直接证据;若没有,及时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二)支持诉求方面
主张加班费,主动收集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证明加班时间的材料;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收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
(三)其他证据收集
留意证人证言、工作成果记录、与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可作为有效证据补充。同时,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