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裁员时,未休年假需按规定折算赔偿,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含正常工资,实际额外支付200%)。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假,要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报酬。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因其中包含正常工作工资,实际额外支付200%,日工资按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遇到裁员时未休年假赔偿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