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医疗机构办卡3000元不给退费,可依办卡协议约定要求退费并追究违约责任;无约定可协商,协商无果可投诉或收集证据起诉,若有欺诈等行为还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办卡协议有可退费约定,医疗机构拒绝退费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费。若没有协议或未明确约定,双方可就退费事宜进行协商。当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可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由这些部门介入调解。同时,消费者也可收集付款凭证、办卡记录等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若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