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医院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辞职时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支付不超培训费用的违约金,此时应核算培训费用,按合理比例支付。
(二)若有竞业限制条款且辞职后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要了解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等约定内容,避免违约。
(三)无上述法定情形,正常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可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