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有严重违规、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单位可单方解除且无需补偿,单位应保留好能证明劳动者过错的相关证据,如违规记录、失职造成损失的报告、刑事判决书等。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并支付补偿,单位要做好培训记录和调岗的相关文件。
(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如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金,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单位违法解除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