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二)准备仲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事实与理由。
(三)提交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四)参加庭审:仲裁委审查符合条件立案后,安排开庭审理,要按时参加庭审,陈述事实并举证。
(五)协商解决:在仲裁前可尝试和公司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