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时,清晰表明支付工资诉求,同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配合调查。
(三)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协议后及时督促单位履行。
(四)若以上方法都不行,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