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收集要全面,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关键事实证据。
(二)准备仲裁申请书,清晰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一般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
(四)仲裁委受理并安排开庭时,如实陈述事实,用证据支撑主张,认真应对对方观点。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