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解除合同时,员工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保留好加班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方便后续维权。
(三)若和单位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