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本人工资数额,通过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确定准确数据,这是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关键依据。
(二)了解当地省级政府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电话咨询等方式获取。
(三)收集好医疗费、康复费等实际支出的相关票据,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具体金额。
(四)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依据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来明确该期间,以便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