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同时保留好协商过程中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协商无果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待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会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再申请仲裁。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特殊情况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