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告知单位其扣押工资行为违反法律中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要求支付所欠工资。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