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作时申请仲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多种法定情形下,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向仲裁机构主张经济补偿。
(二)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存在法定情形,或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被合法辞退,这种情况一般无法主张经济补偿,应做好接受结果的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