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
(二)劳动者也能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