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资产不足时,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及补偿金。
(二)若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无法全部满足,按比例分配。如员工工资总计100万,可用于清偿工资的资产仅50万,员工按比例获得补偿。
(三)员工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