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工厂负责人协商,确定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工厂限期支付工资,逾期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工厂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