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权人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先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债务人无偿处分房屋财产权益,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房屋,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晓此情形,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有效。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权成立后,法院会判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